点击富集企划 刘杰(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赵红光(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吕金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加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姚大武(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亦农(县编委办主任)
吴弟松(县公安局局长)
袁晓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刘维清(县财政局局长)
倪军华(县民政局负责人)
罗曦(县审计局局长)
康林(县统计局局长)
刘坤(县信访局局长)
罗文举(县司法局局长)
袁涛(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税新红(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涂卫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自力(县教育局局长)
叶晓林(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杨建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辉(县档案局局长)
何亚可(县国税局局长)
蒋志文(县地税局局长)
涉及调整的乡镇(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办公室,冷预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小松、罗维、吕金明、黄俊慈、刘维清、倪军华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八个工作组,负责抓好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王仲勇
成员:龚小松、罗维、黄俊慈、倪军华
县委办公室牵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负责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工作的统筹、调度、协调;做好信息上传下达、文件制定、会议筹备等综合性工作;研究并协调处理其他相关事宜。
(二)业务指导暨勘界确权组
组长:冷预春
成员:陈明胜、倪军华、税新红、涂卫东
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区)、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配合。民政局负责做好全县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好各行政区域的划分及命名,各行政区域勘界、地图制作,对涉及行政区划调整乡(镇)的村、居(社区)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原印章的回收,新印章的刻制及牌匾的制作等;组织部负责对涉及行政区划调整乡(镇)党委、政府原印章的回收,并负责新印章的刻制及牌匾的制作;县机关延伸到乡镇的机构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收回,并负责对新印章的刻制及牌匾的制作。
(三)财务、资产清查和统计、档案管理工作组
组长:陈黔尧
成员:刘杰、刘维清、罗曦、康林
县财政局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统计局、档案局、农牧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各乡镇(区)配合。负责涉及行政区划调整乡镇(区)所有资产、债权债务的清查和核对;对区划调整乡镇(区)资产移交指导、协调,交接期间要冻结乡镇(区)所有银行账户;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自职能范围内的资产交接工作;负责理顺财税管理体制,明确财税管理权限及范围;负责统计、档案资料的建立、收集、整理、管理、归档等工作。
(四)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组
组长:安家兴
成员:吕金明、赵红光、金亦农
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编委办、人社局等有关部门配合。负责现任科级干部、离退休干部职工、机关干部职工及其他财政供养人员的清查登记及调整配备工作。负责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在编人员划转和监督交接工作;负责做好调整乡镇在册干部、职工档案、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等资料的核准和交接;处理交接工作中出现的干部人事问题。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安全保卫组
组长:邱会儒
成员:李加鸿、吴弟松、刘坤
县委政法委牵头,县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配合。征求县级干部、离退休干部、县直部门及干部职工、乡镇(区)干部职工、党员群众意见和村支“两委”意见,形成行政区划调整交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制定维稳预案。处理行政区划调整交接过程中的来信来访,对发现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做好处置和化解工作;做好行政区划调整交接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和维稳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黔尧
成员:倪军华、刘维清
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负责做好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工作的经费落实等后勤保障工作。
(七)纪检监察组
组长:李建生
成员:刘杰、刘坤
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信访局和各乡镇(区)配合,负责对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案件、上访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和督办。
(八)宣传组
组长:杨松
成员:姚大武、叶晓林、张元鸿、倪军华
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局、民政局、外宣中心等部门和各乡镇(区)配合,加强对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
四、时间安排
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确保在年6月底前完成。
(一)准备工作和宣传动员阶段(年4月20日—年5月31日),主要工作任务:
1、召开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工作动员会。
2、完成组织人事调整配备考察准备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人事调整直接宣布并到位开展工作,撤乡设镇涉及乡镇宣布人事调整决定成立筹备委员会并到位开展工作。
3、开展撤乡设镇涉及乡镇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
4、编制各街道办事处和撤乡设镇涉及各镇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编制“三定”方案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完成东皇街道、九龙街道、杉王街道和调整后各社区的勘界业务工作。
6、完成东皇街道、九龙街道、杉王街道的办公场所准备工作。
(二)实施完善阶段(年6月1日—年6月20日),主要工作任务:
1、召开撤乡设镇涉及乡镇党代会、人代会,选举产生撤乡设镇的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
2、开展东皇镇资产负债清理和干部人事分割和安排工作。
3、完成各街道办事处和撤乡设镇涉及各镇内设机构和职能部门设置并明确人员到位开展工作。
4、完善东皇街道、杉王街道、九龙街道村居调整管辖有关事项。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6月21日—年6月30日),主要工作任务:
1、召开习水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总结大会。
2、资料清理归档,编印《习水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资料文集》。
3、编印《习水县行政区划图》及《习水县行政区划资料手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抓好实施工作。涉及行政区划调整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做好调查研究,妥善解决好交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交接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各类问题。涉及行政区划调整的乡镇(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正常开展工作,确保“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资产不失”,行政区划调整交接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对所有文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集中清理和分类,凡属涉密文件都要登记造册、归档立卷,做好交接工作,避免文件丢失;对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必须由保密部门统一登记、清缴和销毁。对整体交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重要事项必须按规定逐级请示。
(三)坚持实事求是,兼顾各方利益。要坚持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债权债务整体划转。调整中凡涉及资产、债权、债务,需经审计部门认定后,进行整体划转;兼顾各方利益,科学界定税源,合理核定体制调整相关基数,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四个街道办事处基础数据的统计整理,为体制调整打好基础。
(四)加强部门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干扰、影响、妨碍区划调整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和顺利衔接。
(五)加大监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纪检监察和督查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违反纪律、影响和干扰区划调整工作正常进行的,要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因领导不力、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宣传动员,确保平稳过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敏感度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适时、充分地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大力宣传行政区划调整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职工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在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个人服从组织安排。要通过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传递正能量,化解矛盾,打击造谣惑众和非组织行为,确保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秩序不乱。要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讲清政策,打消群众思想顾虑,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全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习水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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